环保全手续链服务内容:
1环评委托与备案: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签订相关合同。在建设项目审批前,项目单位需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确定环评报告编制等级以及环境现状监测单位等内容。
2环评文件编制与受理: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根据委托合同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携带环评文件和审批申请向当地环保部门提请受理。
3现场踏查与技术审核: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踏查,了解周边环境状况,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科直接审核或委托评估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出具审核意见。
4环评审批与公示:环保部门根据技术审核意见和其他相关资料,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审批时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报告书一般为4个工作日,报告表为4个工作日,登记表为1个工作日。审批完成后,环保部门会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申请排污许可证: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申请前需提交环评报告的批复文件,并通过平台注册、填写排污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前信息公开、核发部门审查、受理、审核资料等步骤,最终生成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后,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填报验收信息。

|